3月25日,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蒋庄村的拆迁村民迎来了期待已久的交房时刻。办理现场,村民们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完成身份核验、领取房票、签订协议、选房验房等流程,当天即交房验房177套。


这次回迁上房,首次采用了“房票”安置的新举措。据了解,“房票”回迁安置是今年高新区积极探索、实行的安置市场化、房票货币化、安置异地化的一次探索和实践,实现了房屋征收安置由先征收后安置向征收安置同步实施的巨大转变,由“人等房”向“房等人”的安置转变,对保障群众权益、激活地产市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本次回迁安置共涉及拆迁群众989人,发放“房票”3.42亿元,群众购房500余套。

“实施‘房票’制度,有三大好处,一是实现了安置‘市场化’。通过实施‘房票’,将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安置房面积、回迁安置收益等,折算成等额的‘房票’价值,发放给拆迁群众,拆迁群众凭‘房票’在指定的‘房票超市’内自由选房、购房,极大满足了群众多层次的不同购房需求。二是实现了房票‘货币化’。房票即是货币,拆迁群众手中的房票可根据每个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承受能力,实现自由消费、整合和转让,此次回迁安置中,‘房票’自由交易金额达到了3500余万元,以‘房票’货币的流通刺激了消费的流通。三是实现了回迁‘异地化’。拆迁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在安置房源范围内自主选择回迁购房的小区、户型、面积等,目前,除原定安置小区外,其他小区房屋交易额达600万元,今后随着‘房票’的广泛实施,拆迁群众凭借‘房票’可自由购买高新区范围内一切的商品房屋,真正实现‘一票在手、回迁自由’的安置新格局。”兴城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史学健介绍说。